为推进赣州市知识产权金融综合试验区试点建设,我局起草了《赣州市知识产权金融综合试验区试点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zszscqj@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赣州经开区华坚南路68号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邮编:341000。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5日。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5日

赣州市知识产权金融综合试验区

试点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知识产权金融综合试验区试点建设方案》《关于推动江西知识产权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深入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融合共生发展,积极推进赣州市知识产权金融综合试验区试点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 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省知识产权金融系列工作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金融保障激励创新的作用,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为目标,营造良好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与金融在政策集成、机制联动、平台共享等方面融合共生,激励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建设目标

全面提升赣州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质效,基本建成便捷高效、业态多元、衍生共融、系统安全的知识产权金融综合试验区,知识产权产业化、商业化、资本化、证券化成效更加突显,形成知识产权、产业、金融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努力争创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力争到2027年实现全类别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全覆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企业数量、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及团队数量持续增长,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企业知识产权转化率及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环境稳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

1.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政银企对接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设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打造“赣知贷”金融服务品牌。鼓励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委托方式开展知识产权精细化管理。加强知识产权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利用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资源积极构建知识产权金融培训交流机制。

2.构建信息合作长效机制。指导金融机构通过赣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知识产权相关数据平台,获取有关知识产权权属状态、许可、转让、质押等关键数据信息。推动产业园区常态化收集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和建议,形成知识产权融资项目需求库,举办政银企知识产权金融对接活动,搭建知识产权金融路演品牌,拓宽金融机构与产业园区企业供需对接渠道。

3.完善知识产权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推动会计、审计、法律、评估以及市场推广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形成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知识产权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引导知识产权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公允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服务。

4.拓展知识产权价值内部评估。鼓励商业银行按照《专利评估指引》要求,开发智能化评估模型工具,建立知识产权价值内部评估体系。支持具备相应知识产权内部评估能力的商业银行对于单笔100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通过内部评估或者银企协商形式确定价值。按照“边试点、边优化、边总结”原则,优化评估方法、指标、系数,并逐步扩大内部评估适用范围。

5.建设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依托赣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探索构建金融机构、政府有关部门、高校院所、中介机构等多方联动的知识产权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金融资产管理综合服务,满足不同企业需求。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服务,综合知识产权创造性、商业性、风险性,发布知识产权企业“白名单”,进一步畅通融资对接渠道。

6.完善质押登记便利化办理。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无纸化试点工作,实现商业银行专利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全覆盖。用好商标服务窗口,提升商标权质押登记便利性。发布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操作指南,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质押的工作流程,加快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

(二)优化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服务

7.优化商业银行内部保障机制。推动商业银行建立健全适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信贷审批制度、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和内部考核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审贷效率。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特色机构,重点营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

8.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高价值专利培育。质押融资额度超过500万元,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办理质押登记的,贷款本息结清后每件质押登记的发明专利资助资金不超过1万元,每个企业年度单项资助金额不超过4万元。鼓励拓宽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和增信范围。在发明专利质押的基础上,增加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品,或进行质量融资增信的,每个企业年度单项资助资金不超过1万元。

9.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保险市场。推动保险机构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规范服务流程,简化投保和理赔程序,有序扩大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等常规险种保障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保证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企业需求且可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保险险种,探索知识产权保险与其他险种组合投保模式,实践以核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以及产品、企业、园区整体知识产权为投保对象的多种运营模式。

10.推动科创型企业上市融资。建立知识产权赋能科创型企业IPO孵化培育机制,整合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融资机构、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及运营机构等要素资源,开展知识产权助力企业上市全链条辅导服务,推动更多符合条件且拥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科创型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11.积极实践知识产权资本化新模式。支持拥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科创型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债券,用好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资本市场工具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设立知识产权种子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大力发展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物的风险投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ABS、ABN等业务模式。对入池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并获得融资的企业,市财政按照不超过实际融资金额的3.5%进行补贴,同一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2.丰富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生态。支持商业银行优先办理高价值知识产权企业票据再贴现,与央行再贷款资金形成联动,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投入知识产权企业。探索投、贷、债、保、担多元化试点,创新投债联动、投保联动等模式,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在符合监管政策的前提下,探索和推动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资产管理机构长期资本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租赁模式融资、知识产权金融综合产品创新等新型知识产权融资方式,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三)健全知识产权金融风险防控

13.健全知识产权金融风险补偿分担机制。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引导和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保险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保险服务,探索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保险机制。

14.健全知识产权金融质物处置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模式和运营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交易规则,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拓宽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拍卖、债权转股权等处置路径,便利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坏账处置。推动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押品处置,探索以专利权等为标的的知识产权收储交易,逐步完善质物处置机制。

15.完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融资监测报告制度,围绕企业贷款、企业上市、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等重点环节涉及的知识产权,做好金融机构支持知识产权融资情况监测与分析,定期分析金融风险状况。研究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知识产权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调度。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各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和政策协同,研究制定支持知识产权金融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实施中的问题。事项化、清单化、项目化推进赣州市知识产权金融综合试验区建设,适时开展绩效评价。

(二)强化政策保障。制定实施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金融战略,用好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在资金投入、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已获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不重复资助。金融管理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落实科技金融相关激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担当作为。适度放宽相关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三)营造良好环境。依托赣州“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区域优势,加强与长江经济带、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中部地区等知识产权金融先进地区的交流合作。加强重点任务、发展目标、重大政策的宣传引导,强化政策效力。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编制赣州市知识产权金融生态构建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