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关于推动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发展措施》〕,现将《发展措施》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淄博丝绸产业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是我市特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现已形成以周村为核心的完整产业体系,但仍存在品牌建设滞后、产业知名度不高等问题,为加快丝绸产业传承创新和转型升级,推动我市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该措施。

二、制定依据

主要借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23〕258号)、《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工信部联消费〔2023〕232号)、《推动鲁锦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工信发〔2023〕1号)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并参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22号)等经验做法。

三、制定过程

为做好《发展措施》起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前期多次赴周村区大染坊丝绸、海润丝绸等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工作,详细了解产业发展情况,通过借鉴学习国家、省级政策文件、经验做法,结合我市丝绸产业发展实际,形成《发展措施》征求意见稿。

四、《发展措施》的主要内容

《发展措施》包括五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强化创新驱动,激发产业活力。提出了加强科技创新、搭建创新平台、推进人才培育等工作措施。

(二)深化品牌建设,提升产业价值。提出了保护传统技艺、打造地域品牌、构建保护体系、强化创意设计等工作措施。  

(三)培育新兴业态模式,拓展发展空间。提出了创新营销渠道、促进产业融合、加强对外合作等工作措施。

(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促进数智转型等工作措施。

(五)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夯实发展基础。提出了构建协作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强化服务保障等工作措施。

五、实施日期

《发展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征求意见说明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9月9日至9月15日。请就文件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发送至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产业科邮箱gxjxfpk@zb.shandong.cn。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

附件:《关于推动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