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金融控股集团、持牌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等。
(二)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及登记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三)前两类机构的分支机构。
事项描述
支持金融机构发展全过程。挖掘和培育平谷区金融机构的增长潜力,持续优化金融机构体系。
(一)鼓励各级各类金融机构设立。激励金融机构增加金融供给,丰富平谷区金融业态,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费用补助。
法人金融机构按实收资本规模或实际累计投资规模(需扣除区属国有资金)予以补助,1亿元至5亿元(含)的补助500万元,5亿元至10亿元(含)的补助1000万元,10亿元至30亿元(含)的补助2000万元,30亿元以上的补助5000万元。
一级分支机构每家补助200万元,二级分支机构每家补助100万元。
(二)鼓励金融机构扩大经营规模。对平谷区法人金融机构增资、并购重组及分支机构提档升级给予一次性补助。
法人金融机构增资的,实收资本(需扣除区属国有资金)每新增1亿元(含)以上的,按增资规模的1%给予补助,每次最高不超2000万元。通过并购重组区外金融机构且重组后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变的,并购方享受同等补助标准。
一级分支机构提档为法人机构的,补助1000万元;二级分支机构提档为一级分支机构的,补助200万元。
(三)鼓励银行机构提高经营效益。发挥银行机构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聚焦平谷区主要产业链融资需求开展贷款融资,支持高大尚平谷建设。每个季度两项净收入(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速、增幅均高于平谷区平均水平的银行机构,每家奖励10万元。全年四个季度增速、增幅均高于平谷区平均水平的,增加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近两年未实现持续增长的除外。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所持金融牌照的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申请奖励政策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其他相关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9-05至2025-09-3023:59:59
办理程序
1.请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材料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2.区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综合考量申报机构经营效益、合规性及信用状况。
3.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下一年度区级部门预算,按财政资金审批管理规定履行拨付程序。
咨询电话
010-89999126
特殊说明
(一)请各申报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存在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须全额退回已获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