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市2024年省质量标杆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向、遴选标准、申报条件详见省通知(附件4)。其中,我市申报企业为在沈阳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

二、申报要求。1.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填写《辽宁省质量标杆申报书》(附件1),按照《辽宁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模板》(附件2)编制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2.各区、县(市)工信局负责组织所属区域企业的初审申报工作。3.企业申报材料分别包括辽宁省质量标杆申报书、辽宁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及相关证实性材料扫描版和申报书、经验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于5月22日下班前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处。

联系人:朱明星    联系电话:22720452,18309839265

邮箱:ghc22731184@163.com

附件:1.辽宁省质量标杆申报书

2.辽宁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模板

3.2024年辽宁省质量标杆推荐汇总表

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 质量标杆申报书及经验材料模板.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3质量标杆汇总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4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