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吸引在外人才回临创业,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在外人才回临创业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需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3年(含)以上10年(含)以下;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二)申报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不低于3%;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80%以上;上2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均超过2.5%。

(三)申报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项(含)以上或拥有有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项(含)以上或拥有有效软件著作权6项(含)以上。

(四)申报人目前应是申报企业最大股东,在企业创立时应为申报企业前三大股东且股权占比不低于25%。

(五)申报人依托外地企业在我市投资创办企业的,申报人应是外地投资企业的最大股东且股权占比不低于50%。

二、申报方法

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2025年度在外人才回临创业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报书》,并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县(区)工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推荐。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根据申报要求,于9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发展科(以上材料均报送PDF盖章版)。

2.对申报企业2022年以来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偷税漏税、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要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查证有关情况,对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进行推荐,查证结果体现在报送的正式文件中。

3.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的原件或复印件。

电话:8726915

附件:1.2025年度在外人才回临创业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报书

    2.推荐汇总表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