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区)公安局,各有关企业: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2021年2月25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商规〔2021〕1号)。
柳州市商务局 柳州市公安局 柳州海关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区)公安局,各有关企业: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2021年2月25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商规〔2021〕1号)。
柳州市商务局 柳州市公安局 柳州海关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