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5年9月1日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进一步优化规范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全流程,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0月9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渠道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0871-63113984
电子邮箱:ynfgzhc@yn.gov.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
附件:1.《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起草说明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