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行政事项办理再提速,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特殊环节,落实好自治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审批特殊环节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内工信政策法规字〔2025〕209号),经梳理,拟保留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策服务特殊环节事项12项,取消政策服务特殊环节事项0项。现将政策服务特殊环节保留事项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6日至8月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请于8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政策法规处邮箱nmggxtzcfgc@163.com,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出的意见文本应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意见文本须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4866510

特此公示。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务服务特殊环节保留清单(征求意见稿)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