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38号),现下达你市2024年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专项用于支持你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发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下达具体盟市、企业及分配金额详见附件。项目代码:10000023Z231203000001,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

二、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19号)要求,资金支付方式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规定执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三、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和预算执行,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于收文30日内将专项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及《2024年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报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备案,同时抄送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

附件:1.2024年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doc

      2.2024年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