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检查裁量基准(2025年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4日至6月18日。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nmgrstzcfgc@163.com。
二、信函:请将意见建议寄至呼和浩特新华大街6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010055。
联系电话:0471-6944976。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检查裁量基准(2025年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