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起草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25日-5月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nmg_zwgk@163.com或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邮编010098,联系电话:0471-4865916,信封右上角请注明“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公众意见反馈”字样。
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请签名并附个人联系方式。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