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的决 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 导意见》 (国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方 式,完善“一业一查”工作机制,探索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 ”告知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印发《赤峰市经营主体综合监管“ 一业一册”合规指南》。
《赤峰市市经营主体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合规指南》适用 于各旗市区、各部门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工作。
赤峰市市经营主体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合规指南(2024版)(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