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符合以下范围:

1.登记、注册在怀柔科学城范围内开展、服务高端科学仪器和传感器及相关产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

2.怀柔科学城范围内已设立科研基地或布局设施平台的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

3.登记、注册在怀柔区、密云区的创新主体参照执行。

(二)申报单位近3年无因违法失信行为被行政机关实施联合惩戒或被司法部门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三)申报主体符合所申请条款申报指南(点击右侧“指南下载与分享”处下载查看)中对应的申报条件。

(四)支持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五)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中至少两条:

1.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聚焦某一细分领域开展产业研究并已形成一定成果,可支撑区域产业发展、政府决策等。组建由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专家组成的智库,组织开展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产业促进活动。

2.建设或联合建设、运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产业空间,设立产业基金,整合专业服务、专家、成果等资源,并可提供线上平台服务。

3.围绕产业生态集聚企业50个以上。

事项描述

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围绕科学仪器和传感器及相关产业领域开展产业研究、共性技术平台建设、产业空间运营等,推动成果转化和企业集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支持周期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鼓励提供硬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培育服务资金申报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9-16至2025-09-2623:59:59

办理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点击“项目申报”-“怀柔区”,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申请多项资金的,按照对应条款,分别提供申请材料。

2.怀柔科学城管理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请材料,需评审的项目,由怀柔科学城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

3.审核通过后,由怀柔科学城管理委员会通过官网(https://hsc.beijing.gov.cn/)对拟支持的项目及申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资金;公示有异议的,如情况属实,撤销其申请资格,将企业纳入失信管理,并按情节轻重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咨询电话

010-61663666

特殊说明

(一)申报项目中已通过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实施内容,本措施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重复支持。对于同一事项同时满足本措施不同款项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二)申报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资金规定使用用途,实施专账管理。

(三)申报单位应配合北京怀柔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存在履约事项或其他管理要求的项目应按约定实施。

(四)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单位,有权将资金收回。对申报和使用中存在虚报、骗取、挪用、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