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平台建设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字〔2023〕12号)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备案已运行概念验证平台绩效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及时间范围

此次参评对象为由市科技局备案已运行24家概念验证平台(附件)。评价指标相关数据以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为准。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各单位提报自评材料,主要包括概念验证平台(已运行)基本情况、服务成效、用户评价及下步工作打算、概念验证项目案例、佐证材料等内容。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二)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在申报项目时,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会商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企业进行“绿色门槛”审查,审查通过的填写《“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并盖章,予以推荐上报。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在线填报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登录“青岛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后,在“平台管理”模块选择“概念验证平台-绩效评估”,找到需要填报评估的项目,点击“新增”,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2025”,按要求填写后提交。系统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估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管理等情况。

申报单位需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5年10月9日12:00至2025年10月15日17:00)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及推荐函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技术咨询电话:0532-85912992

(二)组织审查

请申报单位所在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审查意见和“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加盖公章后,扫描形成电子版,并于2025年10月17日17:00前上传系统。

四、结果运用

(一)根据绩效评价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90分为良好,60分(含)-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优秀”“良好”等次的,分别按照平台年度服务收入的20%、10%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支持总量不超过10家。

(二)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或不配合整改的,予以撤销备案资格和平台称号,收回授牌。

五、业务咨询及监督

(一)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创新孵化处   联系电话:85911343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630985/85938030

    (二)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电话:85911362

附件:24家备案已运行概念验证平台单位名单.doc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