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1号)有关规定,我厅决定注销吉林省特医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批准文号详见附件)。自注销决定之日起,被注销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名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5年9月22日

来源:行政审批办

初审:周兴贵

复审:高春梅

终审:周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