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2024年度采购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项目(二次)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市场监管局2019-2024年度采购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项目(二次);

(二)采购预算:最高预算7.5万元;

(三)采购方式: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招标;

(四)服务期限:至2025年11月;

(五)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1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2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3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

二、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三、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服务要求

2019-2024年度采购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工作,需要符合惠州市档案馆文书档案进馆标准。

(二)相关技术要求

1.中标单位须熟悉采购文书档案整理、数字化扫描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包括收集、清理、鉴定、分类、排列、组件、排序、填写归档章、编页码、除钉、装订、编目、填写备考表、填写档案盒、档案入盒、目录打印、编制归档说明、目录装订、目录夹贴标签、录入系统、消杀、上架、数字化扫描等各项工作,确保档案整理符合市档案馆入馆要求。

2.项目实施地点:中标单位应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需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并驻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相关工作。

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中标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项目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4.质量验收规范:采购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必须符合市档案馆档案进馆要求。供应服务商安排的工作人员在档案整理归档过程中,不得擅自篡改或销毁原始材料内容,保证档案原始材料不受损坏、丢失,确保档案材料完整与安全及页面整洁。

项目期满,我局另行组织检查验收,档案整理加工合格率需达到98%以上,采购文书档案、数字化档案需符合本市档案馆进馆要求,对检查不合格的部分档案,供应服务商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返工处理。

(三)进度要求

2025年11月,完成2019-2024年度采购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工作,包括收集、清理、鉴定、分类、排列、组件、排序、填写归档章、编页码、除钉、装订、编目、填写备考表、填写档案盒、档案入盒、目录打印、编制归档说明、目录装订、目录夹贴标签、消杀、录入系统、上架、数字化扫描等各项工作。

(四)实施方案

中标单位提供本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人员安排、扫描加工流程安排等。要求完全符合采购需求,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五)安全保密要求

中标单位提供本项目保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密管理制度、人员保密培训方案、安全保密承诺及后期服务承诺等。要求完全符合采购需求,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六)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须提供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2年的质保期服务。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中标单位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项目信息正常使用。质保期满后提供的技术支持和维护,中标单位计取服务费用不得高于中标后签订的采购合同单价标准。

2.质保期内,如因采购单位系统升级而需要进行档案扫描数据的升迁,中标单位需无偿配合系统开发方在惠州市内进行的数据升迁服务。

(七)相关资质证书要求

1.投标企业应提供具有档案整理或数字化加工相关软件著作权材料;

2.提供具有档案涉密类企业安全等级资质乙级或以上材料;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并具有高级信息管理工程师证书及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一级)材料;

4.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团队并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一级)材料;

5.提供从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业绩材料。

五、投标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二)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征信承诺书及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广东)或信用中国(广东惠州)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三)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副本),投标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项目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封面处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人联系方式、投标日期等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投标文件包含(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项目报价、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等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如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投标人必须依照采购人的格式制作;如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格式。

(五)其他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请认真阅读以上投标要求,以上所有投标文件、复印件、封面及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2日下午5时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资料不予接收。

投标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17号市场监管大院1号楼1319房

质疑询问方式:陈女士,电话:0752-2789809

投标联系方式:李先生,电话:0752-2831293

附件1: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2024年度的采购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项目(二次)采购评标计分标准表.xlsx

附件2: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合同档案整理及扫描预算报价清单.xls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