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防范误食误用和滥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宜宾实际,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之一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644000,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利民路24号,收件人:食品协调科),在信封上注明“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修改意见”字样。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831—8909107。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bscjdglj@163.com。

四、当面面谈提出(地点: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305办公室)。

联系人:邱柏;电话:0831—8909137。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