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企业需具备在经开区以外提出申请并认定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二)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企业须持续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且实际办公,对于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企业不纳入兑现范围;
(三)已被相关部门公告取消认定资质的企业,不纳入兑现范围。
事项描述
对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具备有效期内的“国高新”资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30万元(其中于2022年取得“国高新”资质的企业,需于2025年在亦庄新城重新参加“国高新”认定并通过)。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2024年“国高新”企业获批奖励(区外申请认定)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企业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银行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国高新”资质证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6
实际办公地址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5-07-09至2025-08-0123:59:59
办理程序
1.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3.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4.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5.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
010-67879923,010-67883587
特殊说明
2022年取得“国高新”资质的企业,应在本次提出申请,并需于2025年在亦庄新城重新参加“国高新”认定并通过,奖励资金于次年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