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光明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奖励项目拟资助名单(附件)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布的项目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如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结果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资助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9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联系人:危工

电 话:0755-88211643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670室

邮 编:518107

附件: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奖励项目拟资助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2025年9月25日

附件:

1.附件: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奖励项目拟资助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