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碳达峰试点(乐山)
实施方案》意见结果的公示
2025年3月,乐山市成功纳入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及乐山市实际情况,我委牵头起草形成《国家碳达峰试点(乐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9月2日—9月8日在我委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未收到反馈的建议意见。
特此公示。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