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依法扣押了一批涉案财物,现已符合退还条件。因当事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失效,导致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退还通知,现通过公告方式通知。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另行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余姚市公安局办理退还手续。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涉案财物将依法上缴国库。特此公告。

办理地址:余姚市公安局(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大黄桥南路81号)

联系电话:0574-62866103

附件:涉案财物清单

余姚市公安局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