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青岛高新区“一区多园”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聚焦园区主导产业核心需求,切实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现组织开展2026年青岛市园区培育计划关键技术攻关(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申报范围

注册地为青岛科技街内的企业。

二、申报方向

大宗发酵食品配方数字化辅助设计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示范

需求目标:本项目围绕大宗发酵食品如啤酒饮料等流程制造行业数字化转型需求,针对配方数字化认知基础薄弱、传统专家经验传承与共享难、计算机辅助配方设计技术缺失等问题,突破原料数字化快速表征、质量性能仿真与智能评估、计算机辅助配方设计、品质快速检测与精准控制等核心技术。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分子光谱分析等先进技术,构建适用于啤酒、饮料等大宗发酵食品领域的配方产品数字化辅助设计技术体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化辅助设计系统软件,推动配方研发模式由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智能驱动转变。

具体需求目标如下:

建立1个以上典型领域配方产品数字化辅助设计技术体系,突破原料品质快速检测、质量性能建模与智能评估、科学配方优化设计等3项以上关键核心技术,形成配方设计模型库1套,研发智能化辅助设计系统软件1套,获得软件著作权≥2件,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4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在啤酒等大宗发酵食品行业完成示范应用,适配原料品质快速分析指标≥10个,原料检测效率提升80%以上,配方研发与优化成本降低60%以上,新增收入5000万元,培养科技人才不少于6人,为我国食品饮料行业配方数字化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示范引领。引进并培养科研助理不少于6人。

技术成熟度:项目实施期结束后不低于9级(系统级)

拟支持项目1项,支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项目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2:1。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和项目须符合上述园区范围和申报领域方向,按照《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岛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此次申报项目为青岛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节能减排、环保、安全等要求,技术上有重大突破,产业上有引领示范,具备实施条件。

(二)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申请的市拨经费,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规范的运营管理、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申报企业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知识产权明晰,具备核心技术和配套资金保障。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由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组织实施。

(三)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科学性、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四)申报项目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有超过2项(含2项)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常参加2025年验收的项目除外)。参加过相关指南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申报。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和女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五)联合申报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包括自筹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六)申报单位为科技统计调查纳统单位的,应提供上年度研发统计填报材料。规上工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为2024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为零或规模以上企业未按规定在相关统计系统填报的不得申报。

(七)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强化项目、人才一体化推进,积极引进、培养人才,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人才引进培养目标。同时,应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科研助理信息。

(八)若申报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保密等相关问题,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保密要求。

(九)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在申报项目时,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

(十)本次项目申报均采用揭榜制形式开展实施,申报单位即为榜单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等要求。

四、支持方式

(一)青岛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执行期均为2年。本批项目全部实行非定额资助方式,立项支持经费不超过指南中明确的支持强度金额。

(二)申报单位须具备支持项目开展的资金保障能力,市拨经费低于申报数额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自筹经费为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为本申报项目提供的货币资金(不含各级各类政府资助资金);其他配套可以是支撑本申报项目的房租、土地、货币资金等各类配套条件。

(三)2026年项目和资金额度将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采取无偿资助(分期拨付)或里程碑节点考核结果等方式给予支持。

(四)探索试行“赛马制”。同一指南方向(榜单)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申报(揭榜)单位,在评审得分相近,且同时满足研发水平相当、技术路线不同和实施方案可行等条件的情况下,可试行“赛马制”,即采取先平行立项等额资助、后择优资助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赛马制”项目立项后,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分期拨付,首笔资助金额不超过财政经费总额的30%。项目实施一年后,市科技局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中期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是否进一步支持的依据。

五、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可选择路径一: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点击“业务专栏”板块中“揭榜挂帅”,选择“竞争类项目揭榜挂帅”下拉菜单中“我要揭榜”按钮,进入榜单中心,选择要揭榜项目进行申报;或选择路径二:点击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申报指南”页面,选择相应的申报通知,点击“申报”,选择对应指南方向进行申报。已有账号的,输入账号密码登录;没有账号的,先注册账号,经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进行项目状态查看及后续任务书签订、项目管理等。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需加盖公章上传《青岛市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类项目申报书》、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项目绩效目标表、上年度研发统计填报佐证材料、技术成熟度自评报告、“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和有关附件材料(以上材料全部须以pdf文件上传)。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

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5年9月26日17:00至10月15日17:00)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要及时与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取得项目推荐函。申报材料提交完整且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2.项目申报书格式、技术成熟度自评报告模板、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和项目绩效目标表等可在申报系统中下载。

3.项目申报单位可选择性提供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上传系统。

联系方式:市北区科技局产业科 83087107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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