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控规局部调整已于2025年9月18日获批,批文号:甬控规调整批〔2025〕16号,现将其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调整背景

为落实湖海大道(暂名)快速路规划方案,做好周边路网与湖海大道的有效衔接,推进东吴镇平塘区块开发建设,特组织进行《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平塘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东至规划经三路,南至鄞县大道,西至规划湖海大道(暂名),北至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范围面积约33.88公顷。(主要涉及原控规DW01-05-01a等地块)。

调整范围图

三、调整内容

1、道路红线调整

(1)落实市资规局组织论证通过的湖海大道道路工程规划方案,将湖海大道规划红线宽度43.5-52米调整至43.5-66.25米,道路等级由主干路调整为快速路;

(2)结合湖海大道匝道设计,优化平塘路线型,以保障东西向规划道路贯通;

(3)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避让不可移动文物,同步优化经一路、经二路和经三路道路线型。

2、地块边界调整

结合城镇开发边界、湖海大道规划方案及道路调整情况优化地块用地边界,并相应调整各地块用地面积,将湖海大道东侧防护绿地宽度由10米调整为25米。

3、用地性质和指标调整

DW01-05-01a地块、DW01-05-03a地块、DW01-05-04a地块和DW01-05-05a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仍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保持不变,明确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建筑密度由不超过50%调整为不超过55%,在确保工业园区附属绿地总面积不低于园区总面积的20%的前提下,绿地率由20%调整为不小于7%。

DW01-05-02a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不变,仍为商住混合用地,明确租赁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商业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配套设施等内容保持不变。

调整前主要指标一览表

地块名称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建筑密度(%)

容积率建筑高度(m)

绿地率

(%)

备注

DW01-05-01aM1

9.00

502.00-3.00

20


DW01-05-01bG2

0.22


DW01-05-02aRr+B1

2.30

35

1.50-3.00

租赁:30

商业:35

租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配建综合超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邮政所各1处

DW01-05-02bG1

1.02


DW01-05-03aM1

2.74

502.00-3.00

20


DW01-05-03bG2

0.56


DW01-05-04aM1

1.77

502.00-3.00

20


DW01-05-04bE2

1.14


DW01-05-04cG2

0.20


DW01-05-05aM1

5.47

502.00-3.00

20


DW01-05-05bG2

0.48


调整后主要指标一览表

地块名称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建筑密度(%)

容积率建筑高度(m)

绿地率

(%)

备注

DW01-05-01aM1

7.91

55

2.00-3.0050

7


DW01-05-01bG2

0.38


DW01-05-02aRr+B1

2.51

35

1.50-3.00租赁:54商业:24

租赁:30

商业:35

租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配建综合超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邮政所各1处 

DW01-05-02bG1

1.01


DW01-05-03aM1

3.19

55

2.00-3.0050

7


DW01-05-03bG2

1.04


DW01-05-04aM1

1.97

55

2.00-3.0050

7


DW01-05-04bE2

1.14


DW01-05-04cG2

0.20


DW01-05-05aM1

5.25

55

2.00-3.0050

7

地块出让前需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考古前置工作

DW01-05-05bG2

0.48


四、图纸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