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市情,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背景
住宅工程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居住权益,当前滨州市住宅工程中“开裂、渗漏、串味、噪音”等质量易发问题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居住体验。同时,国家和省层面持续强化工程质量管控要求,而滨州市在住宅工程全链条质量防控中存在着整治力量协同不足、防控措施不够明确等问题,亟须针对性的政策文件,统筹各方力量,解决质量痛点,提升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
二、决策依据
本实施意见主要依据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一)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提出的整治要求,根据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揭榜挂帅”的相关部署,进一步明确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重点防控清单,提出具体的防控措施。
(二)聚焦“开裂、渗漏、串味、噪音”四大质量易发问题,建立全链条防控,减少质量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居住权益。
(三)明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协同整治路径,填补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的管控漏洞,严格落实责任闭环管理。
(四)完善质量监督验收机制,建立重点问题清单,明确惩戒范围,规范行业行为,推动滨州市住宅建设行业健康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构建“设计-施工-验收”协同整治体系
设计源头防控。设计单位需编制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控专篇;施工图审查机构将“四防”设计纳入重点审查内容,不合格项目不予通过审查。
施工过程管控。建设单位委托合规检测机构,对见证取样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杜绝虚假取样;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针对“四防”关键环节严格按图、按工序施工。
验收保障机制。建设、监理单位严格组织分部验收、竣工预验收及竣工验收;检测结果纳入《住宅质量保证书》,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加大对资料、验收程序的监督力度。
(二)强化重点问题防控与惩戒
建立问题清单,围绕施工图设计、实体主要使用功能、验收组织程序三大类,明确35项重点问题,形成问题与防控措施对应清单;加强质量检测,鼓励建设单位提高关键材料实体检测比例;支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借助第三方检测开展抽测或报告复核,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明确惩戒措施,对存在重点问题的项目,采取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备案、责令重新验收等措施;对责任参建单位,通过约谈、通报、信用惩戒等方式追责,违法违规问题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三)保障政策落地执行
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高认识,细化落实要求,跟进防控措施落地,避免责任悬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要求各参建单位制定专项细则,建立防控闭环流程,严禁工程“带病推进”。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升监督能力,重点抽查施工方案落实、信息化检测开展情况,对违规项目严格处置。
联系单位:滨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43-321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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