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发〔2025〕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科(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司法局《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齐政办发〔2025〕15号)要求,我局对2025年8月1日以前本部门制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此次涉及规范性文件共11件,其中保留6件,废止5件。列入废止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予以废止。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