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要求,我市有序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根据相关工作规则和程序,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在汇总整合西秀区、平坝区、关岭县人民政府呈报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及《安顺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2023年5月版)》基础上,编制形成了《安顺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及成果数据库。该方案及数据库已通过14家市直相关部门联合会审。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整合优化结果科学合理、符合安顺实际,现就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公示内容
《安顺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4)。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共15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受理电话:13885317113
电子邮箱:1135560011@qq.com
四、反馈要求
(一)反馈意见、建议或问题应真实客观、表述清晰。
(二)对收集到的反馈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予以保密,并认真研究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在公示期间监督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
1.安顺市整合优化前后自然保护地情况对比.docx
2.安顺市整合优化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docx
3.安顺市整合优化后其他国家级自然公园名录.docx
4.安顺市整合优化后地方级自然保护地名录.docx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