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生产型企业进口贴息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5〕226号),惠州市商务局拟定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生产型企业进口贴息支持)项目预分配方案,对原材料进口贴息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资金合计共625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经我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9日-10月15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生产型企业进口贴息支持)项目预分配表.xlsx

惠州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9日

(外贸科联系电话:2233030邮箱:swjwmk@h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