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25年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要点》(粤建金〔2025〕57号)及《关于持续巩固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5〕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拟对现行《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茂公积金管委会规〔2023〕3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关于修改〈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重点内容包括:统一规范“缴存人”“再交易住房”等表述、优化异地购房与还贷提取条件、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和更新更换电梯的支持范围、提高购房还贷和租房提取的频次等。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7日。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我中心。通讯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51号中燃大厦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科,邮政编码:525000,电话:0668-3338779,电子邮箱:mmsgjjzx2906733@maoming.gov.cn。

附件:1.关于修改《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修改〈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决定》政策解读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