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支持

各地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予以适度倾斜;对入选“揭榜”名单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结合当地实际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现有项目,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倾斜支持。

二、组织方式

(一)征集大企业需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组织动员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带动作用的大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重点围绕三方面“发榜”:一是能够为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应用场景验证机会;二是对中小企业产品服务有采购需求,为中小企业融入供应链创新链提供机会;三是愿同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技术创新攻关。有“发榜”意愿的大企业,可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中供需对接——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模块,根据“发榜”类型填写《大企业需求表》。平台将结合需求可行性等情况,筛选形成大企业需求目录,并于每季度首月20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中小企业“揭榜”。围绕大企业需求信息,平台将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中遴选出有“揭榜”潜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于每季度首月30日前定向推送信息,并同步通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揭榜”意愿的中小企业应于每季度次月30日前,在平台中供需对接——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模块,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对接表将推送至“发榜”大企业。

(三)确定“揭榜”企业名单。“发榜”大企业根据“揭榜”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研发能力、技术方案、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选出拟“揭榜”中小企业并在平台反馈。平台将适时发布“揭榜”结果(“揭榜”中小企业不得是“发榜”大企业的子公司、控股公司、供应商等关联企业)。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中小企业是否进入应用场景验证清单、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四)做好服务支撑。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利用好对接平台,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作用,动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平台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加强服务支持,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攻关提供中试验证、知识产权申报和管理、融资促进、市场开拓等服务,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