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江苏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商规﹝2023﹞1号)要求,市商务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省商务厅复核“附条件通过”的南京市内2家“江苏老字号”企业开展整改后的复核。南京鸡鸭加工厂有限公司(代表性注册商标:白鹭)和南京秦源食品有限公司(代表性注册商标:洪兰)等2家企业通过复核。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商务厅。
现将复核结果建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复核结果建议持有异议的,均可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向市商务局反映。异议人为企业的,请在反映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在材料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受理异议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请于10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南京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48号,邮编210004),逾期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25-68539396。
附件:南京市“附条件通过”的“江苏老字号”企业复核建议汇总表
南京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南京市“附条件通过”“江苏老字号”企业复核建议汇总表
序号 | 原企业名称 | 原代表性注册商标 | 现企业名称 | 现代表性注册商标 | 复核结果建议 | 备注 |
1 | 南京鸡鸭加工厂有限公司 | 白鹭 | 南京鸡鸭加工厂有限公司 | 白鹭 | ☑通过□附条件通过□不通过 | |
2 | 南京秦源食品有限公司 | 洪兰 | 南京秦源食品有限公司 | 洪兰 | ☑通过□附条件通过□不通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