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数字龙江”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规〔2021〕14号),依据《黑龙江省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认定办法》(黑工信信发规〔2023〕10号)、《黑龙江省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奖励政策实施细则》(黑工信信发联规〔2023〕11号)。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符合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奖励政策条件的拟认定及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10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信厅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赵文涛,0451-82807428。

附件:2025年度黑龙江省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拟认定及奖励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