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专家现场核查意见,经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研究,按自核查不符合高企资格年度起取消海南优美墅绿建科技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处理清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1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专家现场核查意见,经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研究,按自核查不符合高企资格年度起取消海南优美墅绿建科技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处理清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