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0〕42号)《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15号)等要求,我中心对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26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14家高职院校、4家用人单位及技工院校进行了材料初审、线上复审和综合评议,同时分批次组织专家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高职院校过程性考核开展了技术评审。现对拟通过备案的6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11家高职院校、3家用人单位及技工院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2日(5个工作日)。如有需反映的问题及情况,请在公示期内与自治区技工教育和技能人才评价中心联系。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25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电话:0991-4180960
附件1:2025年(第一批)高职院校过程性考核拟通过备案职业(工种)及对应专业范围
附件2:2025年(第四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拟通过备案职业(工种)范围
附件3:2025年(第四批)用人单位及技工院校拟通过备案职业(工种)范围
自治区技工教育和技能人才评价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