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数字化项目管理工作,提升数字化项目全流程管理水平及建设成效,我委在《九江市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并形成了《九江市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主楼一号楼九江市发改委数字九江建设推进科。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535757097@qq.com。

反馈意见建议时,请在信封或邮件标题中注明“九江市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字样,并在文稿中写上意见建议提出人的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

联系电话:0792-8577355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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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_九江市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