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引导留学青年弘扬留学报国传统,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身吉林振兴发展大局,根据《吉林省人才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资助项目入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人员(项目主持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我国认可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习期满一年,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新近回国人员;

2.在国内已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工作满一年的新近回国人员。

新近回国指2023年1月1日后回国工作。

二、申报要求

重点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光电信息、生物医药、农产品精深加工、冰雪与文化旅游、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人参等吉林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置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两种资助类型。

(一)优秀项目

所申报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且2年内能够取得阶段性成果:

1.拥有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1项,依托我省企业、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

2.研究项目属于我省重点支柱产业、优先发展领域或行业;

3.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二)启动项目

所申报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且2年内能够取得阶段性成果:

1.主持的具有较好市场应用开发前景或潜力的科研项目;

2.在我省兴(领)办科技型企业或以我省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开展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的;

3.在我省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

三、申报数量

各单位申报项目数一般不超过2项(限优秀类和启动类项目各1项)。创建有留学人员创业园、省级留学人员联谊会分会、博士后工作(流动)站、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等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申报4项(限优秀类和启动类项目各2项)。项目已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能申报。

四、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各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中省直单位组织好项目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行性负责。

(一)组织申报。符合资助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吉林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择优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提供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各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并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组织推荐申报。省属高校科研院所、驻省中直有关单位直接组织推荐申报。

(二)初审推荐。各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推荐,根据分配推荐名额,按相关要求履行程序择优排序推荐,于2025年11月13日至14日,将推荐申报函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提前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综合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和涉企查重。必要时组织答辩或实地考察。

(四)公示入库。对通过综合评审、拟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吉林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资助项目库”。本次征集为储备项目入库征集,具体资助名额及金额将根据202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预算下达情况,从项目库中择优确定。

五、资助额度

(一)资金支持。优秀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启动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

(二)政策支持。受资助者将在国家级留学人才项目选拔推荐、人社部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高级研修班等活动中优先推荐。

六、资金使用

受资助者所在单位实行专款专用,按受资助者提出的经费预算,保障经费日常支出,担负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

受资助者应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如购买项目所需的图书资料、实验耗材等物品及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等方面经费需求,制定经费预算。

受资助者收到资助资金后应及时开展科研工作。对不能正常开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将收回项目资助资金。推荐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占用资助资金,在年度末及项目完成一个月内向省人社厅报送资助项目总结和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决算情况。

七、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把项目申报与科技创新创业结合起来,与培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和可行性要严格把关,对人选要好中选优,确保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留学回国人员到当地人社局申报。中省直单位可将申报材料直接上报省人社厅。上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函1份。内容包括推荐程序、推荐理由、推荐数额、同行专家推荐情况,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的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开户行联行号等信息(加盖公章纸质版本并附扫描件);

(二)项目申报书。《吉林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择优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吉林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择优资助项目申请情况一览表》(附件2)1份(以上两表加盖公章纸质版本并附电子文档及扫描件);

(三)材料册1份。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回国时间证明、工作证明、项目或成果立项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编排目录,装订成册,每份不得超过30页,并附扫描件)。

(四)相关文件下载:申报材料的相关附件可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hrss.jl.gov.cn/)“公告”栏目中下载。

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提交全套材料的电子版(《申报书》为WORD格式,《汇总表》为Excel格式,其他材料为PDF扫描件,刻录光盘或存入U盘)。

八、联系方式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和博士后工作处

联系人:宁云隆

联系电话:0431—88690702

电子邮箱:2434857978@qq.com(请注明“留学项目”)

材料报送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一层人社9号窗口

邮编:130000

附件:

1.吉林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资助项目申报书

2.吉林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情况一览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