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根据《西安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实施细则》(西市监发〔2025〕62号),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由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合本区域内产业园区(含科技产业园区、科技小镇、科创类企业孵化器及其他重点产业集聚区)共同申报,申报主体需明确园区管理机构作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园区管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管理制度健全,具备落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营中心建设等任务的基础条件。

(二)知识产权基础扎实,已初步形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工作框架,且自愿承诺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建设任务。园区企业有效发明授权专利数量不少于100件。

(三)园区主导产业属于我市19条重点产业链和6大支柱产业,具有突出的产业优势、研发优势、技术优势和专利转移转化优势。上年度总营业收入不少于10亿元。

(四)园区产业聚集,主导产业相关联的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各项指标统计口径以此为准),占园区企业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五)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园区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能为示范园区建设提供稳定支持和保障。

(六)近三年内纳入失信联合惩戒(以信用陕西为准)、列入清算或已吊销注销、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园区(以运营管理机构为准)不在支持范围之内。

三、项目建设任务及目标

(一)健全园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园区配备知识产权专职人员,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程序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动态管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培训和辅导,鼓励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并持续有效运行。

(二)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通过自建或依托第三方转移转化机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等共建,建立园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高质量发布专利技术供需信息,通过技术路演、供需对接、撮合交易等方式,促进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运营转化。

(三)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由园区管理机构牵头,联合产业链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成立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围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难题,共同制定联合研发计划和技术路线。探索建立重点产业专利池,推进专利开放许可、交叉许可等运营模式,制定知识产权归属、权益分配规则,激发合作积极性。

(四)培育专利密集型企业。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并深度融入研发、生产、营销等各个环节;支持企业主动开展专利导航、专利预警、专利挖掘等,提高核心技术专利储备,不断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培育专利密集型企业不少于20家。

(五)培育高价值专利。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或卡脖子技术攻关,指导企业做好专利布局,产出一批高质量专利和专利组合,园区新增发明专利、海外同族发明专利合计不低于100件。

(六)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开展园区重点产业专利盘点,园区建立专利导航发布和运用工作机制,构建产业特色专题数据库,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组织企业开展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编制《园区专利密集型产品目录》,利用网站、展会、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帮助企业打造专利产品品牌,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项目期内备案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不少于100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以上。

(七)拓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态。组织专利、商标、数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力量,结合园区企业实际需求,进行“点对点”“一对一”精准指导。积极开展创新管理、专利代理、价值评估、运营转化、金融等多业态融合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攻关、产品创新等难题,提升市场竞争力。

(八)加强园区知识产权生态建设。设立园区知识产权主题展区,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组织园区企业参加专交会、博览会等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建立园区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按季度向企业推送工作动态,总结工作亮点,形成可复制推广典型经验,积极申报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九)加强政策制度保障。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合园区管理机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推进项目整体组织实施,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编制资金安排计划,明确资金使用方向、政策标准、管理要求等,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四、资助标准

对经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定的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每项资助150万元(首期拨付4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30%,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30%)。年度择优资助不超过3个区县。

五、执行期限

项目建设期3年。

六、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聚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深化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

(二)申报单位要成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广泛调研辖区园区发展现状,准确掌握园区发展实际,遴选产业聚集、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知识产权基础好的园区作为示范创建单位。

(三)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填报要求见附件项目申报书,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请于10月30日前报送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电子件发至邮箱:xazcc8654@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折孝峰86788654

附件:2025年西安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