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鲁西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一企一创新平台”战略部署,深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完善具有菏泽产业特色的创新平台体系,规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同时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培育,依据《菏泽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调整版)和《菏泽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调整版)(以下统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5年菏泽市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菏泽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较高,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和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2.拟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或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2%;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万元;技术开发设备仪器原值不低于80万元,软件服务、医药研发行业可放宽至不低于5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数应不少于3名。

3.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且不存在重大弄虚作假、伪造或瞒报等行为,或者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程序

1.请按照《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统一进行申报。

2.省驻菏单位可自主行文申报;市属单位可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或按属地原则由鲁西新区经济发展局、所在县区发展改革局推荐申报;其余单位均由所在县区发展改革局、鲁西新区经济发展局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共3份:一是《2025年菏泽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二是主管部门带正式文号的推荐文件,三是拟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

(四)《2025年菏泽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第一部分: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国内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第二部分: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

(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

(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重点介绍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三部分:证明材料。

(1)相关统计或单位财务报表。主要包括2025年菏泽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其他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请根据附件2的要求,按顺序提供各指标相应的证明材料)

(3)真实性承诺书。

(五)其它要求

1.企业须提供向统计部门报送的107-1、107-2表(2024年数据),107-1、107-2表须为带水印版本,并加盖企业公章,未提供或未盖章的均视为数据无效。无107-1、107-2表的科研院所与医疗机构可提供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下载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带STS水印盖单位公章)”;高校可提供经教育部审核的科技统计表(加盖公章);其他无107-1、107-2表的情况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2.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申请单位对提供数据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菏泽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牵头单位应当是菏泽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参与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

2.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

3.拟申请市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2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10名。

4.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申报程序

1.请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并对其申报条件、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统一进行申报,出具推荐意见。

2.省驻菏单位可自主行文申报;市属单位可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或按属地原则由鲁西新区经济发展局、所在县区发展改革局推荐申报;其余单位均由鲁西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共3份:一是《2025年菏泽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二是主管部门带正式文号的推荐文件,三是拟申请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一览表。

(四)《2025年菏泽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第一部分: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1)工程研究中心名称、技术方向。

(2)依托单位情况。一是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介绍本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所属行业领域、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二是依托单位为高校或科研院所的,介绍本单位拥有的科研设施、研发人员及主要研究方向,近年来开展的研发活动,承担的课题,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等;三是依托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力。

(3)共建单位情况。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等事业单位,可以共同组建工程研究中心。介绍共建单位的综合实力情况,包括经济实力、拥有的科研设施、研发人员及主要研究方向,近年来开展的研发活动;共建单位与牵头单位在产学研用等方面的密切协同性,具体开展了哪些合作等。

(4)工程研究中心情况。一是组建方案,包括组织架构、依托单位与共建单位之间的运行模式、运行机制、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成果转化等制度等;二是工程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三是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包括工程研究中心的研发场所和研发设备等;四是工程研究中心研发团队与技术带头人情况;五是研究开发工作情况,包括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近年来开展的研发项目、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利用、产学研合作等;六是近年来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及效益情况,包括对攻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贡献、对支撑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的贡献、对推动成果应用和带动产业发展的贡献等。

第二部分:2025年菏泽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

第三部分: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请根据附件4的要求,按顺序提供各指标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四部分:XXX菏泽市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共建协议(各单位盖章)。

第五部分:真实性承诺书。

(五)其它要求

1.须提供依托单位与各共建单位共同签订的“XXX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共建协议”,并加盖所有参建单位公章。未提供协议或未盖全公章,视为不符合申报资格。

2.企业作为依托单位或共建单位须提供向统计部门报送的107-1、107-2表(2024年数据),107-1、107-2表须为带水印版本,并加盖企业公章,未提供或未盖章的均视为数据无效。无107-1、107-2表的科研院所与医疗机构可提供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下载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带STS水印盖单位公章)”;高校可提供经教育部审核的科技统计表(加盖公章);其他无107-1、107-2表的情况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3.须提供加盖所有参建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申请单位对提供数据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主管部门按要求择优推荐。

2.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正式文件、申请材料(包括正式推荐文件、申请报告、拟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科(市政府大楼215房间)

联系人:杜春霞

联系电话:5310737

邮箱:hzsfgwgjsk@163.com

附件:1.菏泽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2.菏泽市企业技术中心证明材料有关说明

3.菏泽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

4.菏泽市工程研究中心证明材料有关说明

5.2025年拟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

6.关于调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