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3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主体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工业企业设立的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内设机构和面向行业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稳定运营两年以上(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必要的设计软件和试验设备、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工业设计、系统设计咨询服务能力,能够承担产品设计任务。从事设计领域能够有效支持我区工业振兴,服务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布局,促进我区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和特色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工业设计中心为重点认定方向。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需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企业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团队人员应达到15人以上;工业设计企业设计团队人员应达到20人以上。工业设计团队中,从事专业设计人员占团队人员50%以上。

(四)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主要从事设计领域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近两年获得国内外专利和版权年均10件以上或成立以来累计30件以上。工业设计企业近两年主要从事设计领域的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二、申报方式

2025年度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广西中小企业服务网(https://gyq.gx96368.cn/,入口一:首页—我要申报,入口二:享政策—近期申报)填写申报所需信息(所需填写内容详见附件2)并上传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参考附件3),网上填报完毕后通过系统下载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打印盖章后报送至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线下、线上填报材料应保持一致。

三、认定程序

(一)提交申请。由申报主体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材料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在10月31日前报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审核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实际择优确定2至6家推荐名单。请各市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推荐名单及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评审认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及现场核查,拟认定名单通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等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经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公布为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诚信申报。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信息,并对其所填写申报书内容和所提交佐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请。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按照《管理办法》,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加强对企业的申报辅导,认真组织初审,严格把关,确保审核推荐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加强管理服务。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加强指导和服务,持续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加强跟踪服务,及时将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依法终止等重大调整情况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其他事项

企业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的材料包括:正式上报文附推荐排序名单、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501室,联系人王老师,0771—8095061。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于工,15277011118。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申报书

3.文字说明和附件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