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鲁西新区科创中心,市直有关部门,专家:

根据《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及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有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获得过国家、山东省、菏泽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再次提名2025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

(一)提名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具备的条件

1、2023年3月1日以来通过评价的科技成果和验收的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2、科技成果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3、科技成果应用后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候选人作为前三位完成人,每人限报一项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卫生类科技成果的第一位完成人必须有作为第一作者的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

5、涉密项目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

(二)提名市科学技术青年奖应具备的条件

项目与提名市科技进步奖的应具备条件相同。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项目首位完成人年龄男性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不超过42周岁。

(三)提名市重大科技贡献奖应具备的条件

1、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须获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的科学技术奖励,或者是国家发明专利的首位完成人。

2、工业科技成果在企业应用后,2022年至2024年累计缴纳税金5000万元人民币,或2024年当年缴纳税金2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后,5年来累计产生经济效益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2024年当年产生社会效益2亿元人民币以上。

3、科技成果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提名材料

(一)提名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材料

1、菏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

2、科技成果评价证书和评价材料。

3、科技成果应用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佐证材料。

4、其它有关的佐证材料(卫生类科技成果须报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

提名材料全部采用A4开本竖装,按1-4顺序装订成册。

(二)提名市重大科技贡献奖的材料

1、菏泽市重大科技贡献奖提名书。

2、获得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励、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证书。

3、纳税或效益佐证材料。

4、其它有关的佐证材料。

(三)其它

对提供虚假评奖材料的完成人,三年内不准提名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提名方式

提名方式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

(一)专家提名

学科或行业领域内专家,在充分了解提名项目(人选)真实情况的条件下,每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市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为主责专家。提名专家不得作为同一年度被提名项目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选,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或人选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获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首位完成人;

3、菏泽市重大科技贡献奖(中国牡丹之都科技创新贡献奖)获奖者;

4、我市主导产业链主企业的企业家和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企业家。

(二)单位提名

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区和省、市驻地单位项目的初审和提名工作,市直部门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提名工作,填写基层意见并盖章。卫生类科技成果由主管部门初评后限额提名:牡丹区、曹县、定陶、成武、巨野、郓城、鄄城、东明八县区各3项;单县5项;市立医院14项;市中医医院5项;市三院4项;鲁西新区、市六院、菏泽医专(含附院)、市传染病医院、市荣军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等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2项;非卫生类科技成果市直部门同一单位限提名3项。

四、提名公示

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认真负责地提名本县区、部门优秀科研项目和人选。提名的项目和人选应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以及提名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全部完成人排序及对项目的贡献、全部完成单位及排序。公示期限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专家提名的项目在第一完成单位公示。

五、报送要求

(一)有关材料要求

1、书面材料。

提名材料一式二份(其中原件1份),每份材料须标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专业类别(专业分类见附件2)。

科学技术奖励提名项目汇总表一份(单位提名的需加盖公章,专家提名的需专家签字)。

提名单位公示报告一份,包括公示时间、内容、方式、范围、结果等,由提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提名的项目提报专家亲笔签名的提名函原件和专家签名的公示报告一份。

2、电子版材料。

科学技术奖励提名书、提名项目汇总表及菏泽市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基本情况(附件1、3、4)的word版统一报送至hzkjjfgk@hz.shandong.cn。

(二)报送要求

单位提名的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专家提名的材料由第一完成单位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单位统一报送。

报送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6日

联系电话:5191181

联系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市政府办公楼613室)

菏泽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