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工〔2023〕2号)、《关于做好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聊商务函字〔2025〕4号)要求,经各项目单位申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聘请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拟对我市评审通过的122个项目(详见附件)进行支持,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提出并报送至市商务局(聊城市卫育路6号105室)。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
联系电话:0635-2119206、2119208
附件:2025年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表
聊城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20日
2025年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表.pdf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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