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工〔2023〕2号)、《关于做好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聊商务函字〔2025〕4号)要求,经各项目单位申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聘请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拟对我市评审通过的122个项目(详见附件)进行支持,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提出并报送至市商务局(聊城市卫育路6号105室)。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

联系电话:0635-2119206、2119208

附件:2025年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表

聊城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20日

https://kcycrawlerfile.oss-cn-beijing.aliyuncs.com/2025/10/27/exts/pdf.svg2025年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