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遵循科技创新发展规律,深入推进科技创新改革,提高科技创新活动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于2023年8月印发了《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南科规字〔2023〕1号),进一步优化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为保障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结合我区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对文件作不涉及实体内容的简易修改并重新发布穗南科规字〔2025〕1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以推动形成更加规范高效的科技项目管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本《办法》旨在构建规范统一、运行高效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明确各方职责,优化项目形成、评审立项、实施管理与验收结题全流程。通过完善管理制度,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主体创新活力,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监管有力、宽容失败的科研管理环境,支撑南沙区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九个章节三十七条规定,主要内容与穗南科规字〔2023〕1号文保持不变,包括:

第一章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四条,共四条。内容包括制定的背景、区科技计划项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项目分类等总括性概述。

第二章各方职责。包括第五条至第七条,共三条。主要明确区科技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各方职责。

第三章项目征集。包括第八条至第十一条,共四条。主要涉及项目征集的要求、方式、申报条件、承诺要求等内容。

第四章评审立项。包括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共四条。主要涉及评审程序、专家评审方式、专家论证、立项决策、项目立项、任务书签订等环节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五章实施管理。包括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三条,共八条。主要涉及实施期管理要求、年度报告、过程评估、整改要求、项目变更、主动终止、强制终止等环节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六章验收结题。包括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共五条。主要涉及项目验收的申请要求、评审方式、评审依据,验收结论划分情形,验收结果通知等环节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信息公开。包括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共三条。主要涉及公开与公示的内容、期限,异议受理、复核决定等环节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八章监督评估。包括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五条,共四条。主要包括监督评估的主要内容、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绩效评价、宽容失败等方面内容。

第九章附则。包括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七条,共两条。主要明确上级委托管理项目规定以及《办法》的实施期限。

四、有利措施

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升科技项目管理的制度化、透明化水平。通过明确项目征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与验收结题等环节,强化主体责任与绩效导向;推行信息公开与监督评估,增强项目实施的公信力;落实“宽容失败”机制,营造鼓励探索、潜心研究的科研氛围,为南沙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稳定制度保障。

五、新旧政策差异

相对于旧《办法》,本《办法》主要对条文表述作不涉及实体内容的规范性优化,以提升政策的严谨性与可操作性,确保与原政策有效衔接,保持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适应新阶段科技创新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