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实际经营,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二)申报主体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的各类主体,主要包括从事基础软件、基础硬件、应用软件、网络安全、人工智能、信息系统集成、互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服务、IPV6、工业互联网、显示电子、量子信息、6G等领域研发、生产、服务以及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

(三)申报主体在征集期限内承担了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和产业专项,项目立项时间(以任务书规定的项目起始时间为准)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同时在申报年度仍处于项目执行期限之内,且已获得上级财政经费实际拨付。

(四)申报主体应为所申报项目的参与单位(牵头或参与项目),且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与主管部门签订项目任务书、合同书或责任书等。

2.项目任务书等确定了牵头单位、负责人、任务内容、研究目标、参与单位、任务分工、实施周期、时间节点、考核指标、预算安排等内容,明确了上级财政经费、自筹资金及其他来源资金的预算分配额度。

3.各参与单位承担的任务具有独立的预算,明确了上级财政经费、自筹资金及其他来源资金的预算分配额度。

(五)每个单位每年可申报一个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

(六)以工程建设、设施投入为主的科研基础与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试点示范工程、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等能力提升项目,以及资金奖励补贴类项目不予支持。

(七)申报年度内已经获得经开区其他研发类支持资金的单位,不予重复支持。

事项描述

对在相关领域承担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企业,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1:1的资金配套支持,每个项目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为3000万元。奖励资金核定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配套奖励资金核定支持总额以项目任务书(合同书、责任书)明确的上级财政经费、自筹经费和其他来源经费预算分配比例等为主要依据。

(二)同一项目由多个企业承担的,按照申报企业在项目中所占经费比例进行支持。

(三)申报项目中每个企业获得上级财政经费和经开区奖励资金支持的总金额不超过项目中该企业承担总投资的100%。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重大专项配套资金奖励项目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企业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银行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申报项目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5-10-24至2025-11-0623:59:59

办理程序

1.申报主体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3.经开区信息技术产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4.经开区信息技术产业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5.经开区信息技术产业局对评审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支持奖励金额。

6.经开区信息技术产业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拟支持主体进行公示。

7.经开区信息技术产业局与拟支持单位磋商并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8.经公示无异议且完成签订协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

010-83508301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