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团体和科技工作者,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根据漯河市科技工作实际发展需要,为更好发挥科技专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决策咨询及相关项目评审核查作用,搭建相对高水平智库,更好的服务漯河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现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我市科技专家库和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库的公开征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专家库入库人员范围要求及条件
科技专家库分为产业技术、综合管理、金融财务和法律法务专家四类。申请入库专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完成相关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
3.身体健康,有充沛的体力和精力完成相关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特聘专家除外)。
4.遵守保密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保守科研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在科技活动中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专家库成员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
(1)产业技术专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3年以上,企业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应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6年以上。
2.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创新龙头企业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或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技术负责人。
3.近三年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取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等。
4.市级及以上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创新型科技团队带头人、岗位技术能手、技能大师、青年标兵或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
(2)综合管理专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高校、科研院所正科级以上职务。或担任管理岗位中层以上职务超过3年。
2.担任社会团体负责人,或担任中层以上职务超过3年。
3.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2年。
4.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2年。
5.长期从事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2年。
(3)金融财务专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学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3年以上。
2.高校、科研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等财务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
3.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金融、保险、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领域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
(4)法律法务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
2.具有国家三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
3.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4.从事相关行业8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库入库人员范围要求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无违法犯罪行为。
2.能公平、公正、诚信、尽职地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并依法维护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3.具备良好的技术背景,能够辨识科技项目的技术水平和应用场景,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科技成果转化一般性技术需求。
4.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等权威机构颁发的技术经纪人证书(初级、中级、高级)。
2.在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市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市级以上孵化器及大学科技园等机构从事技术转移的专业人员。
3.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等从事或参与技术合同登记事项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人员。
4.其他具备3年及以上技术转移领域的相关工作经验且促成至少1项技术转移项目,或主要参与并促成至少3项技术转移项目的相关人员。
三、征集时间
2025年首次集中征集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7日。今后,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定期集中审核的方式,于每年6月、12月集中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审核、公示。同时,使用专家各科室根据年度评审(评估、审核)实际需求,可出函定向邀请相关专家入库,并予以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专家信息是遴选专家的主要依据,为保证精准选用专家,提高评审质量效率水平,请各位专家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漯河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附件1)、《漯河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专家入库登记表》(附件2),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二)请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申请入库专家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认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审查有无科研诚信问题等,填报入库登记汇总表(附件3、附件4)。
(三)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做好通知的转发和宣传,抓好专家申报的宣传发动和服务指导工作。
(四)原有在库专家也需通过所在单位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确认并重新填报登记表报送。
(五)我市组织参加技术经纪人培训且通过省级考试取证人员,本人同意可直接入库。
(六)符合条件的,同一人可以同时申请科技专家库、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专家库。
(七)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材料于2025年11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cgk12345@126.com。
(八)市科技局将对提交的所有专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将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 马艳玲 李悦 赵璐 周正
联系电话:0395-3132861
邮箱:cgk12345@126.com
附件:1.漯河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wps
2.漯河市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入库登记表.wps
3.漯河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汇总表.wps
4.漯河市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入库登记汇总表.wps
2025年10月28日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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