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苏商规〔2023〕1号)《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苏老字号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5〕543号)要求,市商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四轮“江苏老字号”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地商务部门初审和推荐,市商务局会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研究认证和择优推荐。现对拟向省商务厅推荐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11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512-68630231(机关纪委)、0512-68633176(商贸流通处)。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第四批“江苏老字号”推荐名单汇总表
第四批“江苏老字号”推荐名单汇总表
苏州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29日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6075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6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