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数据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有关部署,繁荣数据产业生态,建立我省数据企业培育库,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数据企业入库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培育范围及类型
本区域内数据企业自愿申请入库培育。
入库企业类型包括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等6类,企业参考附件1自行判定所属类型。同一企业可申报多个类型数据企业,原则上不超过三类。
二、入库培育条件
申请入库培育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省注册满一年;
2.从事数据相关业务,在本省内具有满足经营需要的经营场所、软硬件设备、人才和技术资源等;
3.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近两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申请入库培育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事故;
5.附件1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程序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通知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平台。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步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线上申请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8日。
(二)入库初审
各设区市数据局通过线上平台对本地区的企业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审核。入库初审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21日。
(三)复审及公示
省数据局对通过初审的数据企业组织开展复审,确定拟入库数据企业名单,通过省数据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设区市数据局进行核查。
(四)结果公布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无问题的,由省数据局正式公布入库企业名单,有效期4年。
(五)遴选重点培育数据企业
指导省数字化协会开展入库数据企业分级评估,分批次遴选公布重点培育数据企业名单。
四、入库培育企业扶持
省数据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入库培育数据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组织开展供需对接、智算支持、人才服务、融资服务、价值创新、企业出海等系列活动。支持、辅导有意愿的入库数据企业积极申报政府主导的“数据要素×”等典型案例示范以及各类企业榜单遴选活动。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省数据产业相关项目扶持。鼓励各地针对入库培育的数据企业制定资金奖补、试点示范项目等扶持政策。
五、申报流程
1.企业对照本通知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平台(https://www.jszwfw.gov.cn/)提交申请,申请表详见附件2,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步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线上申请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8日。平台支撑联系方式:许建业,15895863931;朱晓慧,18262639370
2.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数据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将申报材料按要求上传至系统,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696086。
3.以上两个平台均需填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7:00
咨询电话: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47、67061013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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