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余政发〔2022)8号)、《余杭区鼓励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财政细则(项目补助类)》(余科(2022)17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余杭区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及资金计划的通知》(余科(2022〕51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余杭区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及资金计划的通知》(余科〔2023〕40号)文件精神,经项目承结、专家评审、部门联审等程序,拟确定“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垃圾分类平台”等23个项目验收通过,拟兑现补助资金220万元(详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区科技局楼老师0571-89518284
区财政局吴老师0571-89516183
附件:余杭区2022年度延期验收及2023年度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验收及拟补助金额清单.doc![]()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