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园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科技创业生态,园区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标准级孵化器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较强的孵化服务能力。

  2、具有稳定清晰的孵化场地,可自主支配(自有、租赁或协议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3、具备职业化运营团队,团队负责人具有相关产业背景、创业投资、技术洞察、企业管理等方面丰富经验;配备较强的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创业导师,专职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创业导师。

  4、在孵企业不少于30家,其中2025年度新增注册企业数占比不低于20%,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占比不低于30%。

  5、2025年度通过单独或出资合作设立的孵化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完成股权投资且确权实缴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或2025年度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20%。

  6、2025年度不少于30%的在孵企业营业收入或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超过20%。

  7、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2025年度除房租及物业之外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8、2025年度至少10%的在孵企业成为毕业企业。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10、在孵企业是指注册且实际运营在孵化器内,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被孵化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

  11、毕业企业是指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孵企业,由孵化器自主确定:

  1)新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2)获得单笔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

  3)连续两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二)卓越级孵化器应突出以下特征和功能

  1、强产业属性。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汇聚并服务一批早期创业项目和科技型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创新生态。近两年每年服务的细分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不少于30家。

  2、强服务功能。聚焦前沿技术开展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搭建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提供研发、设计、验证、检验、测试等专业服务;全方位赋能企业成长,提供产业对接、市场推广、企业管理等增值服务。近两年每年服务和投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不低于50%。

  3、强人才牵引。管理团队由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学研复合型人才或在龙头企业具有资深从业经验的领军人才牵头组建,懂技术、懂创业、懂投资、懂产业;具有一支高水平专业孵化服务队伍。

  4、强投资赋能。能够联动至少一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细分产业领域股权投资基金,围绕服务企业投早、投小、投长期。

  5、强加速效应。能够带动一批前沿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营业收入等快速增长。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系统申报: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预申报(卓越/标准级)”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在线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上传附件。系统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7:00。

三、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担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不实申报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0512-67068000

                    贺天玉0512-65222086

                    程 思0512-67062005

                    许 春0512-67068015

                    姚 飞0512-67068017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左致玮0512-66681697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书(标准级)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卓越级)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