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甬科合〔2024〕19号)有关规定,现将拟入围2025年度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2日止。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
联系人:创新平台与合作处吴老师电话:0574-89187181
办公室胡老师电话:0574-89292180
传真:89292222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附件:2025年度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创建拟入围名单.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