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信局起草拟订了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12月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2月2日17:00前实名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或市工信局节能处。
联系单位:苏州市三香路998号苏州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电话:68616058,传真:68616988
电子邮箱:fgwzhc@fgw.suzhou.gov.cn
苏州市三香路998号苏州市工信局节能处
电话:68616346,传真:68616253
电子邮箱:jnyzhlyc@szgxj.suzhou.gov.cn
详见附件: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 苏州市工信局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