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监督电话:自治区商务厅0771-2213541。

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项目明细表


序号项目类别城市申报单位备注
1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钦州市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