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监督电话:自治区商务厅0771-2213541。
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项目明细表
| 序号 | 项目类别 | 城市 | 申报单位 | 备注 |
| 1 | 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 钦州市 | 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 |

